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现下达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9017),用于支持你省(区、市、兵团)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具体见附件1。
请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规定,抓紧确定支持项目,加强与其他渠道资金统筹衔接,防止重复投入,及时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实施方案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区、市、兵团)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区、市、兵团)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同时,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
1.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总表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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