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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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4〕22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50040004,项目名称: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07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用于支持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国产影片放映和影院建设。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省级主管部门应于收到本通知60日内,按程序将经省级财政部门确认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报中央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中央主管部门应于30日内将审核后的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汇总报财政部备案。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财政部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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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