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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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4〕67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0024),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4号)要求,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加大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培训,着力提升教师队伍能力水平。要进一步优化组织实施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二、财政教育部门按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5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4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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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