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3〕4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能力水平,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50000025),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切实发挥省级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向因推动高考综合改革而出现办学条件困难的地区倾斜,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快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按照《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省以下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1.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表
2.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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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