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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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现下达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项目代码:Z135050009017),用于支持你省(区、市、兵团)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6科学技术支出”。具体见附件1。 

  请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规定,及时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实施方案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区、市、兵团)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区、市、兵团)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分配总表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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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