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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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文〔2019〕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提高预算完整性,经研究,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050000005,收入计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计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和绩效目标见附件。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按照东中西每个分别奖励200、400、600万元标准,示范项目每个分别奖励25、50、75万元标准核定;流动舞台车按照每台50万元标准核定;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广播器材配置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核定;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按照每个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5000元标准核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按现行标准核定;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每村5万元标准核定。对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贫困地区戏曲进乡村、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设备购置、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州所辖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广播器材配置等4个项目,请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等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2019年转移支付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如果相关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有所调整或变化,将再行清算。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如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因预算核定数与申报数存在差异需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的,请于接到转移支付30日内将绩效目标调整表随资金分配结果报送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地监管局。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省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中央做法,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省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表

       2.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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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