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文〔2018〕128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提高预算完整性,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兵团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预算指标8000万元,列入“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科目(项目代码:Z155050000005),统筹用于你兵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标准。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流动舞台车按照每台40万元标准核定,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按照每村2万元标准核定,戏曲进乡村按照每个乡镇每年配送6场演出、每场演出补助5000元标准核定;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按现行标准核定;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每村5万元标准核定。对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戏曲进乡村、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3个项目,请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等文件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和专项稽核,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请你兵团尽快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师团,由资金使用单位按照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落实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列入2019年“二上”预算。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你兵团绩效目标,并于接到转移支付3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随资金分配结果报送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 政 部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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