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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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财文〔2017〕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精神,提高预算完整性,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代码:Z15505000000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内将2018年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

  附件: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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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