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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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重大项目方面)预算的通知

  

财文〔201841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经研究,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重大项目方面)预算,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4号)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原则同意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报送的相关项目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请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加强预算执行,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请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方面) 转移支付项目汇总表

财 政 部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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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