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教〔2024〕21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19),详见附件。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要求,做好2025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要适应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布局规划城乡学校,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和经费保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好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安排基本建设项目等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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