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现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10000019Z195110010019),详见附件。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各地要按照《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27号)要求,做好2023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表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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