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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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捐赠配比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8〕12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引导和鼓励中央高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多元化筹资机制,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从2009年起,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8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 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