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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
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财教〔2019〕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现以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项目代码:Z155050000001)。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有关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预算,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特别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克扣资金。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地区膳食补助标准应达到国家基础标准(每生每天4元)。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做好2020年预算分解下达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同级财政部门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并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同步批复下达,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表

  

 

 

财政部 教育部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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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