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当前位置:首页>调查研究

文资办: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为何被叫停
——以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存在问题为例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中国逐渐成为全球最受瞩目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之一。目前,中国占全球艺术品销售额的比重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艺术品市场。中国艺术品市场也正从收藏型迅速转向投资型。

  随着国内艺术品投资的热潮涌动,除传统的画廊、拍卖公司等交易形式外,艺术品交易市场开始建立,成为高收入者、小众群体的投资平台。为了降低高端艺术品的投资门槛,为普通投资者投资艺术品拓展渠道,国内一些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开始进行探索,其中最具代表性、最有争议的是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1](以下简称天津文交所)。天津文交所2011年初上市画家白庚延的作品《黄河咆哮》拉开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2]的大幕,并上演了上市首日涨幅100%、短短两个多月价格上涨19倍,市值破亿元的暴涨神话。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火爆行情,也使得国内其他文交所纷纷效仿。

  然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并没有按照投资人的期望一路暴涨,天津文交所自首批艺术品份额上市的半年时间内,推出的10只“艺术品股票”都上演了一场暴涨暴跌的“过山车”闹剧,一个月间蒸发了1亿元市值,其中《黄河咆哮》从最风光的单价18.7元跌至2元。此外,天津文交所的交易规则也备受质疑,在该所网站上有关艺术品价格涨跌幅更改的公告就达7次,涨跌幅比例一改再改;数次改变开户制度,4次推迟开户公告,多次以临时、技术性、特殊原因停牌。而艺术品份额退出交易年限也存在第一批未规定、第二批规定10年的混乱状况。

  由于天津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201111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对包括文化艺术品交易场所在内的各类交易场所进行了规范,规定艺术品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从而叫停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 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存在的问题

  

  目前,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虽然被叫停,但对其存在的问题有必要进行分析,为今后艺术品的规范交易提供借鉴。文交所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交易性质、交易方式、获利基础和退出机制等方面。

  (一)与资产证券化相混淆。文交所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实际上是物权的可分割交易,这种分割方式结合连续交易,使其产生了类资产证券化的效果,但艺术品份额化与资产证券化在基础资产类别、发行人与投资者关系、风险隔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见附表)。因此,艺术品份额化只是类证券化的交易行为,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

  (二)发行与交易方式不合理。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投资者的盲目跟风,资金对艺术品爆炒,价格远远偏离估值,如此交易艺术品完全违背了艺术品的市场规律,加大了风险。产生问题的关键是在发行与交易设计中,交易品被单一化和固定化,没有形成一定数量规模的艺术品组合,供给量被人为的锁定,导致供求关系扭曲。

  (三)缺乏稳定的未来获利基础。企业发行股票是以企业利润作为股票价值的基础和保障,而艺术品“股票”投资者没有稳定的利润作为价值基础。目前解决艺术品投资期收益的途径不多,有出租收费、有偿展览、复制品出售等方式,但收益甚微。艺术品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个自然增长率,但是,未来获利很难客观衡量,无法支撑暴炒所形成的高投资成本。

  (四)退市机制可行性低。上市艺术品的退市机制中,关于要约收购的交易规则,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零散资金的进入使份额分散化,加大了要约收购的难度和成本,出现价格一再炒高却难以变现的问题,使退市机制形同虚设。

  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问题的成因分析

  艺术品份额化作为艺术品金融化的探索,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反映出我国艺术品交易方式比较单一,缺乏多样化、规范化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监管制度缺失、艺术品质量不高、投资观念落后和人才缺乏也是导致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监管和法律制度的缺失。在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监管方面,文交所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各项交易活动处于自律阶段,从交易规则制定到艺术品份额定价,全由文交所自行负责,这样势必会出现操纵交易、变动交易规则、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尚未出台规范艺术品交易的专门法规,也使得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境地。

  (二)上市交易艺术品质量难以保证。首先,如果对艺术品的质量控制不好,就会脱离艺术品真实的价值基础,转为去炒艺术品的金融衍生品,导致交易风险和泡沫都很高。其次,目前还没有建立艺术品交易的鉴定和评估体系,缺乏独立、权威、严格的鉴定和价值评估。

  (三)艺术品投资者的投资观念落后。在当前艺术品投资市场中,许多投资者报着一夜暴富的心态,缺乏对艺术品自身价值规律的认识和了解,盲目追涨,漠视投资风险,导致跟风投资。有些媒体和交易机构没有正确引导投资者的观念,加大了投资的风险。

  (四)缺乏高级专业人才。艺术品金融化涉及诸多领域,是一项技术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程序复杂的融资工具,涉及金融、证券、艺术品赏鉴、价值评估、税务等专业。艺术品金融化需要可以熟练操作并实施有效监管的高级专业人才。但是,目前对艺术品金融化理论尚在摸索中,造成专业性人才缺乏,无法从专业上保障艺术品交易的规范。

  三、规范我国文化艺术品交易的建议

  为规范文化艺术品的交易,促进我国文化艺术品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交易方式、加强监管,并加快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

  (一)借鉴国际艺术品市场的做法。国外的艺术品市场发展历时长、成熟早,以艺术品作为理财手段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艺术品投资基金[3]作为一种较新的理财方式,成为当今国际艺术品市场上投资所采取的主流形式。可以借鉴国外艺术品投资基金的做法,拓展艺术品投资的渠道。在对艺术品投资基金的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投资者的范围,以及基金的锁定期和交易方式。

  (二)规范艺术品交易方式。在艺术品交易过程中,“拆分不等额、交易不连续、数量不超额”,将会成为下一步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前提条件。同时,通过制定具体的制度规范,对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标的、方式、交易程序和退出机制等进行规范,使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纳入到法制的轨道。

  (三)加强对艺术品交易的监管。要加强艺术品交易的监管,避免监管缺位完善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保证艺术品标的本身及其金融化产品的合规性将艺术品投资市场及其参与者纳入监管体系之中防范恶意炒作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形成发展艺术品金融化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与证券法相一致的披露义务人责任制度。完善独立、权威的鉴定评估体系。

  (四)加快培养专业艺术品投资人才。艺术品交易市场高技术门槛的现实并不会轻易改变而金融业也是一个极具专业性和技术性的领域因此要建设艺术品交易市场,规范艺术品金融化交易的开展就必须加快培养一批既具有艺术品赏鉴评估能力又拥有金融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才

  附表:资产证券化与艺术品份额化比较

  

  名称

  资产证券化

  艺术品份额化

  定义

  资产证券化是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预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形成一个资产池,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并据此融资,其本质是被证券化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分割和重组过程。

  艺术品份额化是将凝结在艺术品之上的“财产权”打包,等额拆分,形成“分拆权益”面向投资者发售,投资者购买的不是被分割的实物艺术品,而是被分拆的权益。

  基础资产类别

  应收账款类、贷款类、收费类、其他类(知识产权证券化)

  艺术品实物

  发行人与投资者关系

  两者构成融资关系

  两者构成买卖关系

  参与

  主体

  发起人、特殊目的实体(SPV是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性主体,它是一个专为隔离风险而设立的特殊实体,设立目的在于实现发起人需要证券化的资产与其他资产之间的“风险隔离”)、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承销商、服务商、受托人、普通投资者等。

  资产包发行人、发行代理商、挂牌保荐人、机构投资者、普通投资者等。

  运作

  流程

  1)发起人确定证券化资产,组建资产池;(2)之后设立特殊目的实体(SPV) (3)资产的真实销售。即证券化资产完成从发起人到SPV的转移;(4)进行信用增级;(5)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6)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或证券承销商等,向投资者销售资产支持证券(ABS)(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8)管理资产池;(9)清偿证券。

  先要由资产包发行人提出申请,确定发行代理商,文物部门进行售前审批,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对拟发行上市的艺术品进行鉴定评估,再由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保险公司对该艺术品承保,该艺术品由指定的博物馆托管,最后,发行人对拟上市艺术品进行路演,承销商进场发行。

  风险

  内容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融资风险、再投资风险、管理运营风险、外汇和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和担保提供者的信用风险等。

  信用风险、交易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

  

  

  


  [1]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于2009 9 17 日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注册资本 1.35 亿元人民币。作为天津市金融体制改革“先行先试”的重要创新内容之一,被列入天津市 2009 年金融创新改革 20项重点工程。

  [2]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是将标的物等额拆分,拆分后以每一份额的所有权为基础发行份额,公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参与艺术品份额的发行申购,持有原始份额,也可在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内买卖所持份额。

  [3]艺术品投资基金是将艺术品作为投资基金的主要交易对象,目标是通过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的交易实现最大利润。艺术品投资基金经理通常从机构和富裕个人投资者那里获得资金,与分散的普通投资者相比,富裕的投资人往往更容易承担投资风险。艺术品投资基金的运作是由基金经理游说投资人提供资金,选择需要购买的作品,把它们合理地保存,等待作品升值的若干年后出售作品,兑现获利。艺术品投资基金一般不需要公开发布招募计划书,投资人须与基金签订510年的锁定期,基金份额不能在二级市场交易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  2012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