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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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192号
(文化宣传类346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科教函〔2018〕第90号

海霞等3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财政专项经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中华经典更是中国语言文字浓缩的中华文化精华。近年来,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不断加大对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等语言文字事业的支持力度。

  一、支持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情况

  中央财政积极支持中华经典诵读等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每年通过教育部部门预算,安排“语言文字工作经费”预算,专门用于开展中华经典诵读、骨干教师培训、语言文字资源建设、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和中华诵·经典资源库、传播平台建设等工作。2012-2108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语言文字工作经费”5.15亿元,从2012年的0.1亿元增长到2018年的1.29亿元,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其中,为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2013年起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分数年实施),支持中华经典资源库建设,目前已拨付4200万元,支持资源库建成四期项目,目前第五期项目建设正在推进中。中华经典资源库已经初步形成规模,为下一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7年以来,按照《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弘扬传播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任务要求,教育部会同相关部委,积极推进优秀语言文化传承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组织师资培训、编写《中华经典诗词分级诵读本》等加强学校诵读写讲教育基础建设;二是通过建设“中华经典资源库”、“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研制《中华通韵》规范标准等加强社会资源和规范标准建设;三是通过举办“中国诗词大会”、指导各地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大赛等打造文化传播精品;四是通过港澳教师普通话培训、中华经典诵读展演交流等加强港澳台以及国际语言文化交流传播。

  可以说,在“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出台前后,财政部、教育部等部委已经初步建立起工作机制和经费支持机制,统筹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开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工作,这与你们所提建议的思路和方向是一致的。

  二、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情况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建设“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为落实《意见》精神,教育部、国家语委研究拟定了《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并开展了组织专家论证会讨论、多方征求意见等工作。目前,该实施方案正在继续修改完善。

  你们提出的“举办中华经典诵读实践活动”、“打造经典多功能媒体传播平台”、“遴选建设中华经典诵读教育研究和推广基地”建议,涵盖了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基础资源、推广实施、实践平台等层面,可形成较为完整的建设和推广体系,对推进经典诵读工程开展,推动工程更好发挥其“标志性、引领性和示范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财政部将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更好地统筹谋划,注重各方面的有序衔接,发挥工程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关于“工程目前缺少专项资金支持”问题

  如上所述,中央财政高度重视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和推广工作,近年来不断完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相关工作开展。其中,中华经典诵读相关工作得到了来自各方面渠道的经费支持,也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你们所提“工程目前缺少专项资金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印发,具体实施内容、管理方式、支出标准、经费需求等均未明确,尚需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论证、评估测算。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5〕82号)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安排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有相应程序和规定。根据项目实施目标、规划等,需要建立项目库、开展预算评审、确定绩效目标、拟定三年滚动规划等等,这些都是安排项目预算的前置条件。

  二是中华诵·经典资源库建设项目执行缓慢,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中华诵·经典资源库”项目自2013年实施以来,一方面推动了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存在执行进度偏慢,项目年度预算资金存在较多结转问题,截至2018年5月,该专项2016年的资金仍未执行完毕。执行进度和专项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项目执行机构项目规划是否科学合理、预算编制是否据实准确、管理能力是否与项目开展吻合等情况的反映。《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对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控制结转资金规模,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安排分年支出计划;编制年度预算时,项目实施单位应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统筹安排以后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审计等相关部门对结转结余资金也高度重视,要求严格把握对有结转资金项目的预算安排。“中华诵·经典资源库”项目和“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关联性,需要抓紧做好“中华诵·经典资源库”项目的基础上,再考虑“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项目的资金安排,避免重复交叉,进一步增加项目执行机构的工作压力。

  下一步,财政部将深入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积极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会同教育部、国家语委,充分考虑你们提出的“由中央财政设立‘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专项经费,以保障工程的顺利有效长期实施”以及实践活动、传播平台、教育研究和推广基地等三方面支持方向的建议,推动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一是根据《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进展,统筹考虑支持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安排和相关项目设置情况,会同教育部研究对“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支持机制和管理模式,并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绩效目标制定等前期工作。二是会同教育部做好工程实施的顶层设计,既重视基础资源建设,更注重推广实施工作,充分考虑你们所提出的支持实践活动、传播平台建设、教育研究和推广基地等建议,科学拟定对“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的支持方向,按照基础资源、推广平台、实践活动等设置层次清晰、衔接有序、指向明确的项目。三是会同教育部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机制,按照《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和“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目标要求,合理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研究完善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使用并与经费安排相挂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取得实效。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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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