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教和文化司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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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2019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
决算验审材料的通知

财教便函〔2020〕237号

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主管部门财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0〕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称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验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财办教〔2020〕14号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并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材料按照A4规格打印):

  (一)中央各部门报送材料。

  1.主管部门正式文函(部发文);

  2.封面、2019年度汇总的财务决算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央部门和地方使用格式);

  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中央部门和地方使用格式);

  5.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强调事项的,企业还应提交有关情况的说明和整改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7.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核说明,及其他文件资料;

  8.汇总和各企业合并、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和分户企业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材料等相关电子文档;

  9.所属各中央文化企业材料2-7(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为企业使用格式);

  报送材料1-4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编排目录和页码,加盖本单位印章。材料5-7单独报送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印章,不必装订入册。

  (二)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报送材料。

  1.中央文化企业正式文件(企发文);

  2.2019年度合并的决算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使用格式);

  4.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使用格式);

  5.集团母公司财企01-04表;

  6.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强调事项的,企业还应提交有关情况的说明和整改意见;

  7.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8.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审核说明,及其他文件资料;

  9.合并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等相关电子文档。

  报送材料1-4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材料5-8单独报送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印章,不必装订入册。

  二、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报送时间。2020年5月底前。

  (二)报送程序。各主管部门、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将有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报送至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三)有关要求。各主管部门、资产和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中央文化企业要认真做好验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并同时反馈财务会计决算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见附件)。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必须同时上报,材料不全者均属未通过验审。

  联系电话:68553665,软件支持:68553705/68553763。

  附件:2019年度中央文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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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